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 。... 更多 >>